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对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年度报告。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网站建设、监督检查与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具体由秘书科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也指派专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攀枝花学院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信息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原则、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规定,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开,加强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
(三)落实工作队伍。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秘书科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均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拓展公开途径。我校信息公开根据不同内容,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园网等及时进行公开。同时辅以文件、简报、公告栏、会议或召开专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采用专题会议的方式,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接受师生员工监督。此外,每年都召开中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统战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级各类座谈会,由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
(五)规范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了信息公开重点。将学校党务信息、校务信息和招生工作、财务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并围绕学校阶段性重点工作将主题教育、招投标、物资采购、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科研项目申报、学生奖助金评审等情况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学校继续坚持公开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在岗位聘任、绩效收入分配等事项开展过程中,通过工作会、调研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广泛公开征求教职工意见,使相关工作做到了全程公开。
(六)落实监督检查与保密审查。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通过网络监督审查、部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全校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现象。2018-2019学年,学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或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我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8-2019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3460条,在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info.pzhu.cn/index.htm)公布信息845条,校园网主页公布新闻信息242条,校内公告公布信息284条,各单位网页、官方微信等公布信息273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基本信息。2018-2019学年,我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公开办学基本情况信息11条,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章程制度60条,内容涉及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章程制度等;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相关制度及工作报告21条,内容涉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
2.招生信息。2018-2019学年,学校共公开招生信息368条,其中招生信息网265条;招生微信公众号72条;信息公开网公开招生信息31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开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学科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等信息68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公开新生复查信息228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2018-2019学年,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攀枝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校共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562条,根据文件要求在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23条。
4.人事师资信息。2018-2019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人事师资类信息7条。其中,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情况信息2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22条,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11条。
5.教学质量信息。2018-2019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教学质量信息15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公开本科生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专业设置、课程开设情况的信息90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公开就业信息12条。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018-2019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57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学籍管理规定信息13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信息100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开学生奖励处罚信息39条;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5条。
7.学风建设信息。2018-2019学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开学风建设信息62条,学术规范制度56条;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2条。
8.学位、学科信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2018-2019学年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学位、学科设置信息25条,内容涉及学科门类及专业设置、学位申请及毕业授位等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规定,2018-2019学年,学校在校内公告(宣传栏)公布学生交换、游学信息4条。
10.其他。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2018-2019学年,公开纪委部门工作动态及廉洁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等信息28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通过学校各级网站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以纸质文件、文件汇编、通知、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统计报表、微信微博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召开教代会、专题会议、各级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同时,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比如:重大物资采购、年度经费预决算等,按照攀枝花市规定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书记、校长信箱的回复,做好信访工作,做好师生员工以各种形式进行的咨询工作。
《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学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委行政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2018-2019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我校对形成的国家秘密、科研秘密等事项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学校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思想认识上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单位信息公开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网页不完善,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步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信息公开是推动我校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增强信息工作水平。深入研究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措施,在时效性、规范化和实效上下功夫,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整合相关力量,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监督考核。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日常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监督的作用,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攀枝花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