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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15 11:01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对上一年度(201691日至20178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年度报告。全文共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部分内容。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网站建设、监督检查与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以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具体由秘书科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也指派专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攀学院〔201344号)和《攀枝花学院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该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等方面的规定,适时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治校。

(三)落实工作队伍。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秘书科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均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拓展公开途径。我校信息公开根据不同内容,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园网等及时进行公开。同时辅以文件、简报、公告栏、会议或召开专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采用专题会议的方式,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接受师生员工监督。此外,每年都召开中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统战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级各类座谈会,由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

(五)规范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了信息公开重点。将学校党务信息、校务信息和招生工作、财务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并围绕学校阶段性重点工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招投标、物资采购、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科研项目申报、学生奖助金评审等情况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学校继续坚持公开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在岗位聘任、绩效收入分配等事项开展过程中,通过工作会、调研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广泛公开征求教职工意见,使相关工作做到了全程公开。

(六)落实监督检查与保密审查。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监审处通过网络监督审查、部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全校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现象。2016-2017学年,学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或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我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2955条。其中,2017年信息校园网主页公布信息485条(因校园网主页更新,目前只统计到2017年信息),校内公告2470条,通过校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37件。2016-2017学年召开党委常委27次,校长办公会(校务会)23次;在校园网公告栏上公开党委文件121件、行政文件129件、党委常委会纪要27件、校长办公会(校务会)纪要23件、《信息简报》10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党务工作。2016-2017学年,我校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群众关心的其它问题,按相关文件规定,通过校园网、公告栏、校园广播、校报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布,建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站,及时公布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安排部署、活动开展情况。公开印发党委文件121件,党委常委会纪要27件,校内各种途径公开党务信息240余条。

2.校务工作。2016-2017学年,我校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校内文件、工作简报、校内公告和各类会议或召开专门座谈会等形式,将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学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向全体师生和社会公开。通过公开办事制度、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增强工作透明度,落实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促进学校政治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共计公开印发行政文件129件,校务会纪要23件,校内各种途径公开校务信息460余条。

3.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学校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办学层次及属性、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及办法、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等),在2017510日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网站、招生简章、重要场所的大屏幕等向全社会公布。

在高考填报志愿前后及录取期间,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严格实行十公开”“十严禁”“六不准”“十二不得。学校成立了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并予以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123370623。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拔打我校纪检部门或招生部门电话联系核实。

4.财务信息。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提前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然后经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以学校党委文件下发执行,并在公告栏网页上向教职工公布。每年度的财务决算结果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向全校公开。学校预决算在攀枝花市电子信息公开栏公布。

学校所有收费项目严格依批准文件执行,并将收费标准和依据,以校字文件《攀枝花学院学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攀学院〔201753号)向全校印发并在计划财务处主页上公布,所有类型的教育收费项目,写入新生入学通知单;并在新生报到期间,将其制成标识牌置于收费处公示。学校有关财务政策、办事流程、财务信息等均在校园网公示。

按照《财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学校财务信息分层级分类别公开。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学校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统一报送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统一公开;在财务查询系统中开通了学校各二级单位中层干部项目经费查询通道,也可以用手机进行查询,随时了解经费收支明细;每年通过工会执委会向教职工报告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各二级学院定期向教职工公开经费收支情况。大力增强民主理财意识,积极推动阳关财务建设。

5.学校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包括学校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领导分工、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学校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及单位(部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党委会、常委会和校务会纪要、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6.人事信息。包括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机构、分配改革方案,人才招聘,岗位聘任办法及结果,职称评聘以及晋职晋级的条件、评聘办法和结果,遴选各类专家、选派国内外进修、访学人员的办法及结果,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的办法及结果等,采取多渠道主动进行信息公开。以校园公告栏、人事处网页为第一平台,通过接待来访教职工,电话咨询、微信、微博、邮件、QQ群、海报等载体公开人事信息。凡是涉及学校重大人事分配制度,坚持召开多层次座谈会,通报政策背景、收集建议、下发征求意见稿,让全校教职工都参与并知情。优化办事流程,各种人事申报材料都在网上公示,极大地方便教职工掌握各类相关人事信息。

7.关系师生员工利益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学校一周主要工作与校领导接待日安排;党员发展;教职工培训、干部选拔、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过程和结果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算和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学生活动、创新创业等学生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通过学校各级网站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以纸质文件、文件汇编、通知、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统计报表、微信微博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召开教代会、专题会议、各级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同时,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比如:重大物资采购、年度经费预决算等,按照攀枝花市规定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书记、校长信箱的回复,做好信访工作,做好师生员工以各种形式进行的咨询工作。

《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学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委行政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2016-2017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我校对形成的国家秘密、科研秘密等事项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一学年,我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措施,在时效性、规范化和实效上下功夫,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整合相关力量,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监督的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

                  攀枝花学院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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